一、湖南师范大学 2026 年应用伦理专业硕士招生计划
1、招生单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
2、招生人数:2025 年已招生 20 人。2026 年实际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专业生源状况确定。
3、招生类型:非全日制(应届生可以报考)
4、学制:3 年
5、学费:30000 元/年
6、学位证书:教育部正式颁发应用伦理硕士专业学位学历、学位证书
7、入学考试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英语(二),政治
(2)招生单位考试科目:伦理学原理,应用伦理学
8、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伦理学》编写组:《伦理学》(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1 年。
(2)甘绍平、余涌:《应用伦理学教程》(第二版),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7 年。
二、湖南师范大学 2026 年应用伦理专业硕士招生方向
(一)教育伦理方向
教育伦理方向涵盖教师伦理、教学伦理、教育政策伦理、家庭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师德培训等领域,对标“四有”好老师的标准,着力培养兼具教育理论、伦理学理论基础、应用伦理研究方法分析能力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学生目标能力素质
掌握教育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具备较高水平的逻辑思维、道德判断力和道德敏感性;善于学习和吸收国内外教育伦理思想精华,为教育事业中出现的伦理难题提供伦理智慧;具备良好调研、科研、写作能力。教育伦理方向开设“教师成长与师德修养”“教育伦理专题”、“教育哲学”等特色课程。
招生对象
1、大中小幼各级学校、政府及相关教育培训、咨询企业等从事教育相关的专业人士;
2、其他希望了解和扩展教育伦理相关工作、研究或推进相关兴趣发展的人士。
(二)医学伦理方向
医学伦理方向涵盖生命医学研究、临床实践范式转型和健康卫生所带来的挑战等问题,为有志于通过处理复杂伦理和政策议题来推进生命医学进步、推进人类公共健康的专业人士提供伦理实践,为与医学伦理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等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输送复合型、实践型专门人才。
学生目标能力素质
掌握医学伦理、公共健康伦理、生命伦理等基本概念、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能运用哲学思维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医疗、公共健康卫生等相关活动中的伦理问题;具备跨学科合作意识;具备较高水平的逻辑思维、道德判断力和道德敏感性;能够识别医疗卫生、生命、生物医药、公共健康等相关实践中的伦理风险和伦理问题;具备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和实施涉及伦理要求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具备应用于临床试验、公共健康管理相关活动的伦理治理和伦理审查能力。医学伦理方向开设“生命伦理”“临床伦理”、“医护伦理”和“公共健康伦理”等特色课程。
招生对象
1、医疗卫生行业、生物医药科技公司、高等院校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当中从事临床、研究、管理和教育等工作的专业人士,希望扩展自身在医学伦理、生命伦理、公共健康伦理上的知识储备;
2、其他希望了解和扩展医学伦理相关工作、研究或推进相关兴趣发展的人士。
(三)科技伦理方向
科技伦理方向涵盖人工智能道德决策、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信息伦理、大数据和算法伦理、网络伦理、技术应用反思等领域,旨在培养服务国家科技伦理治理、政策研究和制定,兼具哲学伦理学理论和专业科学技术理论的复合型人才。
学生目标能力素质
掌握科技伦理的基础理论;掌握国际科技伦理治理的前沿发展;掌握国内科技伦理治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法规等;具备识别科技伦理风险、分析和解决科技活动中的伦理价值冲突的能力;具备较高水平的逻辑思维、道德判断力和道德敏感性;具有较好的文献综述能力、调研能力和写作能力。科技伦理方向开设“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人工智能与公共政策”“基因编辑技术伦理”和“科技伦理前沿问题研究”等特色课程。
招生对象
1、政府与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从事科技政策和规范研究的相关专业人士;
2、其他希望了解和扩展科技伦理相关工作、研究或推进相关兴趣发展的人士。
(四)企业伦理方向
企业伦理方向主要涵盖经济伦理基础、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与相关利益方(股东、雇员、客户、竞争者、政府)的道德关系、企业经营和管理中的道德难题、企业道德形象与绩效、电子商务发展等领域,着力打造将自身产品和服务创新与企业社会责任紧密结合的当代企业伦理价值引领者。
学生目标能力素质
掌握企业和组织伦理的基本概念、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能运用伦理思维和方法协同多学科知识背景,分析和解决企业组织相关商业和组织活动中的伦理风险和伦理问题;具备跨学科合作意识、协同创新能力和领导力;具备较高水平的逻辑思维、道德判断力和道德敏感性;具备良好的调研和写作能力;能够将相关伦理训练用于增强已有的管理优势。企业伦理方向开设“企业伦理与商业伦理”、“21 世纪的组织伦理:ESG 专题”和“企业家精神”等特色课程。
招生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士,希望扩展自身在企业伦理上的知识储备或提升伦理领导力的相关人士;
2、其他希望在自身专业领域基础之上进一步整合企业伦理方面专长或推进相关兴趣发展的人士。
(五)行政伦理方向
行政伦理方向涵盖中西行政伦理思想、行政伦理价值观、行政伦理基本规范、政府信任、行政腐败治理、行政责任及其实现、服务型政府的伦理构建等领域,着力培养兼具伦理学理论基础、应用伦理研究方法和政策分析能力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学生目标能力素质
掌握中国传统社会及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行政管理实践;善于学习和吸收国内外行政伦理思想精华,为行政管理人员高效、廉洁行政及解决职业过程中的伦理难题提供伦理智慧;具备较高水平的逻辑思维、道德判断力和道德敏感性;具备良好调研和写作能力。行政伦理方向开设“公共科技政策”“大数据和公共政策”、“人工智能治理与公共政策”等特色课程。
招生对象
1、政府与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从事行政管理和政策研究的相关专业人士;
2、其他希望了解和扩展行政伦理相关工作、研究或推进相关兴趣发展的人士。
三、应用伦理硕士(MAE)专业学位简介
应用伦理硕士(Master of Applied Ethics,简称 MAE)专业学位是教育部适应社会和时代对应用型人才的紧迫需要而设立的。2020 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2020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应用伦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S0151)首次出现。2022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审议,应用伦理被正式列入新版《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代码 0151),成为哲学门类中首个专业学位类别。2024 年,教育部发布《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4 年 9 月,首批通过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用伦理专业学生正式入校就读,应用伦理专业人才培养也正式拉开序幕。
设置应用伦理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全球视野、较高的哲学与伦理学素养、掌握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证研究、案例分析、政策研究、报告撰写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等方面的能力,能够胜任不同行业机构与伦理相关的组织、管理和研究工作的人才。
应用伦理硕士专业人才培养强调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结合。加强和行业产业一线的联合培养,鼓励以跨学科、交叉融合、知识整合等方式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贯彻课程学习、专业实习、学位论文撰写相结合的培养环节。
实行由校内外导师共同参加的双导师制度。校内导师由专任教师担任,是本单位编制内从事应用伦理科研与教学工作的人员,校内导师每年应有一定时间到行业产业一线开展调研实践;校外行业导师是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行业领域的业内资深人员,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的项目特色联合校外单位、机构或企业就课程需求和学生培养方案制定相应的授课方案,应用伦理专业课程当中涉及的实践部分应聘请相关行业导师授课。培养单位应支持校外导师定期参与专业教学活动,促进校内外导师合作交流的双向互动。
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实现伦理学基础课程与行业实践课程的有机结合,注重实务类课程建设;采用案例教学、专业实习、思想实验等多种形式;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行业产业实际伦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4学分。课程设置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实习四个模块。选修课程科目由各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及本专业特点按大类设定,每大类课程可由 2-4 门课程组成,其中应有一定比例的行业实践课程。课程大类可包括(但不限于):生命伦理类、科技伦理类、工程伦理类、企业伦理类、环境伦理类、法律伦理类、人工智能伦理类、新闻传播伦理类等。每门课为 2 学分,须修满 16 学分。
专业实习是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在医院、科技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等伦理管理相关工作岗位接受职业训练累计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内容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商定。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实习报告,由实践单位和导师联合评定学习成绩。成绩合格可得 4 个学分。
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通过撰写学位论文,培养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生综合运用伦理学专业知识与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应用伦理问题的科研能力,增强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生的学术创新精神和实践智慧。论文选题应面向人类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问题意识鲜明,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具体选题来源于行业产业中的应用伦理问题,能够体现本专业学位的专业特点。论文可以采用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专题研究类论文等形式。论文应该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论点明确、论据确凿,逻辑严密,撰写规范。鼓励创新,严禁抄袭。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撰写工作。论文原则上一般不少于 2-3 万字。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组织论文答辩。支持建立行业产业专家参与的论文评审机制。
四、湖南师范大学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介绍
湖南师范大学是全国第二批获批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本校依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进行应用伦理专业硕士招生和培养。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是我国从事伦理学理论研究、道德实践探索和道德教育的南方重镇,是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教研机构。
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依托的实体单位是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研究院坚守“德业双修,学贯中西,博通今古,服务现实”的院训,其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湖南师范大学 1983 年成立的伦理学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学科创始人是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伦理学终身成就奖获得者、中国著名伦理学家唐凯麟教授。研究院是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CTTI 百强高校智库 A 类智库。研究院智库研究报告《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研究》获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中宣部通报表扬。研究院主办中国伦理学会会刊《伦理学研究》。该刊物为 CSSCI 来源刊物。
中心紧密对接建设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健康中国、生态文明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
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教师团队现有专职人员 50 人,其中科研教学人员 46 人,专技人员(编辑、资料员)3 人,行政人员(行政办秘书)1 名。中心教师团队是国家级教师团队。2008 年,唐凯麟教授领衔的“伦理学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教学团队”被确定为国家级教学团队。2023 年,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向玉乔教授领衔的“中华伦理文明传承发展与伦理学理论创新教师团队”入选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师团队有 4 人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 人,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 人,全国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1 人,中央马工程首席专家 3 人、主要成员 3 人,湖南省智库领军人才 1 人,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 3 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 1 人。现有专门从事应用伦理研究的专职人员 25 人和行业教师 15 人。
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科现为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伦理学学科是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科起步最早、发展最快、最具有特色的分支学科。1983 年,湖南师范大学成立伦理学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学科 1986 年获伦理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 年获伦理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全国第二个伦理学博士点),1996 年获批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00 年入选国家重点学科,2004 年获批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8 年获批为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湖南师范大学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是我国推进伦理学理论研究和中华伦理文明传承发展的南方重镇。中心主持完成《中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研究》《中国共产党的集体道德记忆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7 项,《美国建构现代道德文化的经验教训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15项,其他国家级项目 100 余项,在研究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中华民族爱国主义发展史、中国道德话语、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生态伦理与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家庭伦理与家庭教育、网络伦理、道德记忆、分配正义、人工智能伦理、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英美伦理学等领域形成优势和特色。
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主要致力于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及其中国化、中华传统伦理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中华民族爱国主义发展史、道德记忆、生态伦理、家庭伦理、教育伦理、科技伦理等,致力于培养在教育伦理、生命医学伦理、科技伦理、企业伦理、行政伦理等领域掌握扎实伦理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供稿:办公室
一审:王伊帆
二审:文贤庆
三审:向玉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