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3-03-1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中博基字[2022]14号)要求,现就本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型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2023年起不再区分等次,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站前和站中两种类型。

特别资助(站前)资助标准为18万元,2023年资助约400人。

特别资助(站中)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18万元、社会科学类15万元,2023年资助约800人。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8万元,2023年资助约30部专著。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面上资助不限制申请人数。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3.与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与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只可向流动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站前)

申请人须为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即为2022年12月1日(含)之后进站人员(以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2.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

3.进站学科须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申报指南中第6页表1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4.特别资助(站前)不限制申请人数。

(三)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即2022年12月1日之前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进站时间为准)。

2.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3.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名额为申报截止日期时我校在站人数的5%,原则上各单位只推荐两名,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后向博士后基金会推荐上报。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附件1)。

2.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3.优秀学术专著资助须按要求将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以pdf格式刻录光盘1张,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将光盘和查重报告等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批次

网上申报起始时间

博士后申报截止时间

设站单位审核截止时间

评审截止时间

公示时间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月1日

(网下提交)

5月29日

——

6月下旬

——

第73批面上资助

3月1日

3月29日

4月6日

6月上旬

6月中旬

第5批特别资助(站前)

3月1日

3月29日

4月12日

5月中旬

6月上旬

第74批面上资助

7月1日

8月29日

9月5日

11月上旬

11月中旬

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

3月1日

3月23日

4月12日

5月中旬

6月上旬

注: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学院推荐人选截止时间为3月23日。学院需提交第1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五、评审标准

(一)面上资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

(二)特别资助(站中):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发展潜力与创新能力。

(三)特别资助(站前):高水平导师、高水平平台、高水平候选人、研究计划的创新性与可行性。

六、其他

(一)特别资助(站前)和特别资助(站中)不可同时申报。

(二)在站时间计算:从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进出站信息中登记的进站日期起,至国家申报截止日止。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拟进站的博士务必申报特别资助(站前)。

(四)博士后延期期间不得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五)申请中“投送学科”系申请者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并非指现所在的流动站。“研究方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须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结合自己的优势课题申报。申请项目的评审专家是相应二级学科方向的专家。

(六)未尽事宜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详细查阅《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附件1:《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附件2:第1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学院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欧老师 电话:0731—88872308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10日

供稿:办公室

一审:王伊帆

二审:文贤庆

三审:向玉乔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岗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202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