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表彰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青年教师,激励广大青年教师潜心育人、勇于创新,培养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唐凯麟教育基金特设立“凯麟青年教师奖”。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奖励优秀青年教师5 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湖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重点面向教育教学和科研一线教师。
二、申报推荐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立德树人、教学科研工作一线奋发有为,取得突出业绩。
3.全职在湖南师范大学工作3 年以上(含3 年)。
4.年龄不超过45 周岁( 1979 年9月1 日后出生)。
(二)推荐程序
1.自主申报。参评人员自主申请并填写《“凯麟青年教师奖”个人申报表》( 附件 1),按程序报送至所在学院(部门)。
2.单位推荐。各学院(部门)须组织专家对本单位参评人员进行审核,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由单位负责同志在《 “凯麟青年教师奖”单位推荐汇总表》( 附件2)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每单位最多可推荐 3 人。
3.审核确认。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将会同相关部门,组建“凯麟青年教师奖”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人选进行审核评议,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各学院(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发动,明确责任科室,规范推荐程序,确保推荐工作严谨规范有序开展。
(二)坚持综合评价,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部门)要按照 “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质量关,认真审核参评材料,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包括《 “凯麟青年教师奖”单位推荐汇总表》、推荐参评人员的《“凯麟青年教师奖”个人申报表》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各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参评材料,纸质版 3 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于2024 年10月25日下班前报送至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湖南师范大学校友总会 203 室)。 电子文档发送至:hnsdef@hunnu.edu.cn,文 件夹命名格式为 “ xx 单位凯麟青年教师奖材料”,总文件夹下包括各单位教师评选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带章扫描件 )。
联系电话:0731-88872126
附件:1. “凯麟青年教师奖”个人申报表
附件:2. “凯麟青年教师奖”单位推荐汇总表
唐凯麟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供稿:办公室
一审:王伊帆
二审:文贤庆
三审:向玉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