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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应用伦理专业硕士招生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4-10-2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伦理专业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国应用伦理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体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启动第一批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

一、招生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

二、招生学位

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学位(MAE)

三、招生类型

非全日制(应届生可报考)

四、招生规模

2025年拟招生20-30人

五、学制

3年

六、学费

30000元/年

七、招生主要方向

1、教育伦理

教育伦理方向涵盖教师伦理、教学伦理、教育政策伦理、家庭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师德培训等领域,对标“四有”好老师的标准,着力培养兼具教育理论、伦理学理论基础、应用伦理研究方法分析能力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招生对象:大中小幼各级学校、政府及相关教育培训、咨询企业等从事与教育相关的专业人士;其他希望了解和扩展教育伦理相关工作、研究或推进相关领域发展的人士。

2、医学伦理

医学伦理方向涵盖人工智能时代生命医学研究、临床实践范式转型和健康卫生所带来的挑战等问题,为有志于通过处理复杂伦理和政策议题来推进医学进步、推进全球健康的专业人士提供伦理实践,为与医学伦理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等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输送复合型、实践型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医疗卫生行业、生物医药科技公司、高等院校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当中从事临床、研究、管理和教育等工作的专业人士,希望扩展自身在医学伦理、公共健康伦理上的知识储备;其他希望了解和扩展医学伦理相关工作、研究或推进相关兴趣发展的人士。

3、科技伦理

科技伦理方向涵盖人工智能道德决策、信息伦理、大数据和算法伦理、网络伦理、技术理性等领域,旨在培养服务国家科技伦理治理、政策研究和制定,兼具哲学伦理学理论和专业科学技术理论的复合型人才。

招生对象:政府与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从事科技政策和规范研究的相关专业人士;其他希望了解和扩展科技伦理相关工作、研究或推进相关兴趣发展的人士。

4、企业伦理

企业伦理方向主要涵盖经济伦理基础、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与相关利益方(股东、雇员、客户、竞争者、政府)的道德关系、企业经营和管理中的道德难题、企业道德形象与绩效、电商发展等领域,着力打造将自身产品和服务创新与企业社会责任紧密结合的当代企业伦理价值引领者。

招生对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士,希望扩展自身在企业伦理上的知识储备或提升伦理领导力的相关人士;其他希望在自身专业领域基础之上进一步整合企业伦理方面专长或推进相关兴趣发展的人士。

5、行政伦理

行政伦理方向涵盖中西行政伦理思想、行政伦理价值观、行政伦理基本规范、政府信任、行政腐败治理、行政责任及其实现、服务型政府的伦理构建等领域,着力培养兼具伦理学理论基础、应用伦理研究方法和政策分析能力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招生对象:政府与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从事行政管理和政策研究的相关专业人士;其他希望了解和扩展行政伦理相关工作、研究或推进相关兴趣发展的人士。

八、培养方式

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采用高校与行业产业联合培养模式,采取跨学科、交叉融合、知识整合等人才培养方式,实现课程学习、社会实践与学位论文撰写有机结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度。校内导师由与应用伦理教学科研相关的专任教师担任,校外导师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行业领域的专家担任。校内导师须对社会实践领域中的伦理问题具有深入关切,校外导师除了具备本领域的专业知识以外,还须具备一定的伦理理论素养。

教育教学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应用伦理基础课程与行业实践课程有机结合;案例教学和社会实践在教育教学中的权重得到充分体现;实践性强的课程,由相关行业专家授课;重点培养学生道德判断能力以及应对和化解社会实践中伦理价值冲突的能力。

九、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2 学分,其中学位论文开题 1 学分,中期检查 1 学分,学术活动 1 学分,社会实践 3 学分。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公共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公共课不少于 6 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 8 学分,选修课不少于 12 学分,共 26 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 16 课时。

公共课和专业方向必修课是学生必修课程。其中,“政治理论”、 “外国语”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应用伦理基础”、“应用伦理前沿专题”、“应用伦理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

十、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须来源于科技、经济与社会实践中的伦理问题,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现实价值和应用伦理专业特点;论文可采用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专题研究类论文等形式。
论文写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字数不少于 2 万字。
论文实行双盲评审制度。由两名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其中一人必须为行业产业领域的专家。
论文答辩制度。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组织论文答辩。


完成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学位论文撰写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应用伦理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一、湖南师范大学应用伦理专业报考资讯

1、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


(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咨询电话


0731-88872593(王老师)


E-MAIL:447308275@qq.com

4、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401办公室(邮编:410081)

十二、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暨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介绍

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是在1953年设立的湖南师范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湖南师范大学起步早、发展快、综合实力稳居前列的大系、强系之一。在过去70多年发展历程中,哲学系一直保持强劲发展态势,为湖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和整体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学科建设团队阵容强大。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科现有专职教研人员56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16人,讲师19人,博士生导师1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40人,拥有海外访学研修经历者20人;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评委1人,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1人,中央宣传部“马工程”首席专家3人、主要成员3人,国家督学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教育部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3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4人、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人、青年骨干教师6人,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百人工程”入选者6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专任教师主要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

学科支撑平台高端。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科拥有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两个国家级平台以及湖南省公民道德建设研究基地、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道德文化研究院)等省级平台,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中心、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共享思想研究中心、外国哲学研究中心、人工智能道德决策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

学科综合实力在我国高校哲学领域处于第一方阵。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科的综合实力始终处于全国高校同类学科第一方阵,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自2000年以来,在国内各大学哲学学科排行榜上,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科多次进入前15位,一次进入前12位,其中伦理学综合实力一直处于全国高校同类学科领先地位,是我国推进伦理学理论研究和道德文化建设的南方重镇。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科获评B等级。

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是湖南师范大学培养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的负责单位。中心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依托的主体学科——伦理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学科创始人是当代中国著名伦理学家、教育家、中国伦理学终身成就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唐凯麟教授。刘湘溶、王泽应、张怀承、孙春晨、李培超、向玉乔、易小明、晏辉等著名学者在中心执教。中心主办中国伦理学会会刊《伦理学研究》,具有伦理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我国高校第二个博士点)、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我国培养伦理学专业人才的南方重镇,在研究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生态伦理、科技伦理、企业伦理、教育伦理、医学伦理等领域形成自身的优势和特色。


供稿:办公室

一审:王伊帆

二审:文贤庆

三审:向玉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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