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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预告:“湖师哲学论坛・海外名家系列”第一讲回顾


发布人:日期:2025-03-18



2025312日下午,由湖南师范大学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和哲学系举办的湖师哲学论坛海外名家系列在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415会议室如期开讲。本系列讲座的主讲人是德国波恩大学哲学系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讲座教授Christoph Horn。第一讲的题目是道德哲学的主题是什么?What is the topic of moral philosophy?)。本次讲座由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万丹教授主持,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文贤庆教授和胡好教授与谈。

本次讲座Horn教授围绕如下问题展开讨论:1)我们应该如何理解道德的概念以及道德观点是什么2)道德规范性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针对第一个问题,Horn教授介绍了道德这一概念的源流,指出道德一词源自拉丁语“mos”和希腊语“êthos”,原意指习俗行为规范,这为理解道德行为提供了基础框架。他强调,哲学的作用不仅在于验证现有习俗的正当性,还在于通过批判和修正,提出更符合道德规范的新规则。通过几个生动的案例,Horn教授阐述了什么构成道德行为的核心。例如,当一个救生员看到陌生人溺水时,她应当毫不犹豫地放弃自己的计划,优先救人,这体现了道德要求个人将他人的利益置于自己之上。然而,Horn教授也指出,并非所有行为都符合道德要求,比如:只是为了满足某人对美食的需求,显然没有道德上的强烈要求。

进而,通过对比康德的义务论与伯纳德·威廉姆斯的伦理批评,Horn教授探讨了道德义务的优先性问题。他指出,虽然道德要求往往要求我们优先他人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个体的自主性和其他生活要素同样具有重要性。在这个基础上,Horn教授深入分析了道德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如何通过理性、情感或契约理论来理解道德的规范性。他总结道,道德的核心在于在特定情境下,个体应优先考虑他人的基本利益。

针对第二个问题,Horn教授认为道德规范性通常具有以下几个关键特征:

1. 压倒性(Overridingness

2. 实践的必要性(Practical Necessity

3. 不偏不倚性(Impartiality

4. 普遍性(Universality

5. 直觉动机(Intrinsic Motivation

6. 奇点和非模糊性(singularity and non-ambiguity

7.  直接意识(immediate awareness

8.  行动者中心的限制(Agent--centered Restrictions

9.  排除道德困境(exclusion of moral dilemmas

10.  道德善(Moral Goods

最后,Horn教授认为道德与非道德的善之间不存在根本的二元区别,而是程度上的差异。尽管康德强调道德义务的优越性,将道德律视为压倒性的理性命令,但作者认为道德与非道德规范可能冲突,甚至在某些情况下非道德善更重要。比如礼貌、忠诚、职业责任、法律义务、爱、社会责任和正义等规范,虽与道德部分重叠,但并不完全等同,甚至可能导致不道德的行为(如侵略战争中的服从命令)。这些规范的界限取决于它们对行动者理性自主性的贡献,并相信这种立场可以通过理性建构主义得到捍卫。

报告结束后,胡好教授和文贤庆教授进行了评议,并进一步与Horn教授做了深入与谈。与谈环节之后,在场听众向Horn教授进行了提问,Horn教授进行了很好的回答。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供稿:办公室

一审:王伊帆

二审:文贤庆

三审:向玉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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