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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丨AI时代的伦理圆桌论坛


发布人:日期:2026-06-10

2026年6月5日晚上七点半,由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主办的“新智哲学”系列讲座第十期——“AI时代的伦理”讲座顺利开展。本次讲座由山西大学曹刚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李伦教授、华南师范大学闫坤如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张霄教授担任主讲,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院长石碧球教授担任主持,刘佳宝老师、李仁杰老师等师生参与聆听。

曹刚教授指出AI时代下,传统的规范伦理学无法解决时代挑战,需要进行新的规范伦理学转向。转向主要包括四个:一是回归伦理学;二是生活的转向;三是时代的转向;四是中国的转向。需要回归伦理学是因为现在的AI发展、交叉学科遮蔽了伦理学的专业门槛;生活上的转向则需要我们走出象牙塔和实验室,回到情境之中;时代的转向则强调要发展出内生性、大众的、近未来而非未来的伦理学;中国的转向是因为虽然伦理学方法论大多来源于西方,但实际上这些方法论也可以在中国哲学文化中找到资源。

李伦教授指出应用伦理学道德窘境在于大家都关心元伦理学,对现实生活漠不关心,而且伦理学对现实生活的指导无能为力。应用伦理学的理论建设和制度建设要强调利益客观性,借助案例法,发展基于专业角色的应用伦理学来解决争论不休和无能为力的窘境。面对元伦理学的道德增强问题,则需要对道德增强进行判断。以AI有没有意识为例,我们需要对“意识”的问题进行哲学上的考察,这是不能超越元伦理学的。

闫坤如教授指出,智能时代下,传统的责任伦理框架无法解决AI决策的归责难题,需要进行责任伦理的范式转向。转向主要包括四个:一是技术的转向,需穿透算法黑箱,将责任锚定在代码设计与数据训练环节;二是系统的转向,强调责任分散于开发者、运营者、监管者构成的协作网络,而非个体行为人;三是过程的转向,将伦理审查嵌入从研发到应用的全生命周期,实现前置式风险防控;四是规范的转向,推动建立算法透明、可追溯、可问责的刚性制度,让伦理准则转化为法律与技术标准。

张霄教授围绕我们是否需要一个有道德的AI agent展开了系统阐发,关于AI agent有无道德梳理了四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一是当下没有但未来可能具备;二是永远不可能拥有真正的人类道德;三是AI agent基于统一标准代码可能会比人类更公正;四是在功能主义视角下审视其是否符合道德自主性的某些特征,符合则具有道德自主性。在此基础上引出了真正的AI agent,关于是否需要道德AI有两种对立观点:反对者认为AI agent本身会追求效率,如果加上伦理情感可能会降低其效率;支持者则认为AI agent能够吸取人类伦理道德精华,从而成为一个更高的道德实施者。目前AI agent技术条件尚未成熟,但这一问题关乎人类文明走向,值得深思。

分享结束后,与谈学者们对讲座内容各抒己见。石碧球院长对讲座内容进行总结,他指出四位教授分别从规范伦理学的转向、应用伦理学的理论困境、责任伦理的范式变革以及AI道德主体的哲学可能性等不同角度切入,为AI时代的伦理研究提供了多元深刻的理论视角。此次讨论不仅回应了智能时代下伦理学面临的现实挑战,更启发了我们重新思考技术与道德、效率与价值、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复杂关系,同时也引发了在场师生对AI伦理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最后,全体在场师生向四位专家学者们致以衷心的感谢,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供稿:王伊帆

一审:胡耀飞

二审:文贤庆

三审:李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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