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伦等在《自然辩证法研究》2026年第7期发表文章《伦理工程学进路下算法歧视的治理》。文章指出,当前算法歧视的伦理治理主要依赖基于外在主义思想的传统外部治理范式,即通过法规约束、企业伦理审查等后置性措施进行治理。然而,这些措施并未真正把握算法偏见的生成机制。技术性偏见、预存性偏见和新兴偏见相互叠加,导致功能性价值发生冲突。因此,相关治理在实践中面临三重困境:一是抽象伦理原则难以转化为技术参数;二是对实时涌现的偏见响应滞后;三是系统性歧视难以根除。为此,我们提出转向伦理工程学治理进路,通过“伦理原则→核心价值→规范→设计需求”的层级转译机制,将平等、安全、隐私等价值前瞻性、结构化地嵌入算法全生命周期,实现伦理要求向技术实践的有效转化,将公正、无害、信任等原则转化为算法设计实践,为探索公平、负责任的数字未来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启示。
供稿:王伊帆
一审:胡耀飞
二审:文贤庆
三审:李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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